2016年12月23日早上9點多,家住江蘇省邳州市官湖鎮的基督徒馬玉(化名,女,38週歲),與本鎮的三名基督徒張晴(化名,女,34週歲)、周蘭(化名,女,56週歲)、郭晶晶(化名,女)在官湖鎮的基督徒宋陽(化名,女,80週歲)家聚會時,江蘇省邳州市官湖鎮白埠派出所的十幾個便衣警察(有一個叫王建華,29歲,1米7左右,瘦長臉,不太胖;一個姓周的,30歲左右,1米75左右,胖乎乎的,四方臉),開了一輛警車、三輛私家車來到了宋女士家。警察進家簡單地問了幾句話後,就到屋裡亂翻東西,從一樓一直翻到三樓,把屋裡翻得一片狼藉。警察王建華在三樓發現了馬女士和張女士,就一把抓住兩人拽到一樓,並將馬女士身上的MP5機器、內存卡、30元錢,周女士身上的1000元錢,張女士身上的手鐲、手錶、耳環,宋女士的兩個MP5機器都沒收了。然後王建華讓其他人蹲在屋裡,把馬女士叫到另外一個屋裡,就問其叫什麼,住在哪裡,馬女士沒有回答,王建華拿起本子往她的頭敲去。隨後警察把馬女士連同另外四名基督徒用警車押送官湖鎮白埠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馬女士被關在一間辦公室,有兩名警察看管(從早上9點半到下午1點鐘沒給吃飯、喝水)。大約到了下午1點鐘,警察王建華把馬女士帶到另一間屋裡,針對信神方面的問題對其進行審問,還說道:「你以為我們是吃乾飯的,我們監視你們好久了。」接著又問:「你的化名叫什麼?家住哪裡?」馬女士拒不回答,王建華就拿本子又往其頭上敲,後見問不出什麼就將其關回原屋。
下午3點左右,警察用私家車將馬女士連同四名基督徒帶到邳縣一家賓館(實為警方祕密審問信神之人的基地),每人一間屋,屋內分別有兩人看守。下午5點左右,邳州市國保大隊的隊長(50多歲,1米75左右)和白埠派出所的周警察又針對信神方面的問題進行審問,馬女士仍拒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