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朋友的引領下走進教堂的,清楚地記得那天牧師講完道,從講台上下來,我問了他很多問題,當時牧師都一一作了回答,我感覺自己收穫了很多,當即就表示要信主。臨走時牧師提醒我:「基督徒的生活必須有靈修。」我問牧師:「什麼是靈修?要怎麼靈修?」牧師告訴我:「靈修就是每天必須有讀經、禱告、唱詩讚美。主耶穌說:『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4)所以我們信主就要按主的話去實行,主才喜悅。禱告的時候,為自己的家人禱告,為教會裡軟弱的弟兄姊妹禱告,為神的僕人禱告,為國家領導人禱告。只要你能做好靈修,靈性就會越來越高,與主的關係也就正常了,這樣就蒙神喜悅。」聽了牧師的話,我知道了靈修的重要性。於是我就按照牧師的教導去實行,每天早上5點準時起床開始靈修,先讀兩章聖經,唱詩,再按照牧師說的內容禱告,無論春夏秋冬從不間斷。
因著我的熱心追求,積極為主花費作工,不久我就成了一名同工。講道時我經常勸勉信徒也要這樣靈修,並告訴弟兄姊妹自己能成為一名同工都是靠靈修達到的,這樣的靈修主喜悅。就這樣我常常在弟兄姊妹面前誇耀自己的靈修如何好,弟兄姊妹也向我投來讚許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