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蒙蒙的天空見不到一縷陽光,我坐在書桌前翻看著經文:「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7-8)我邊看邊回想自己信主這二十來年,一直效法保羅撇棄花費,無論颳風下雨,還是酷暑嚴寒,都堅持不懈地看顧主的群羊,相信我一直這樣努力,守住主的名,守住主的道,到主來時定能得賞賜進天國。但上次講道結束我這樣鼓勵大家時,吳弟兄卻對此提出質疑,「主耶穌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從主的這句話中看到,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主要求我們要誠實、謙卑、彼此相愛,可我們現在還能常常在神面前、在弟兄姊妹面前說謊搞欺騙;嫉妒講道比自己好的人;有時弟兄姊妹說我們做事不合主的心意,還狂妄自大不服氣;有時甚至還能產生恨人之心,像我們常常實行不出主的話,每次向主悔改認罪,過後又身不由己地犯罪,覺得我們也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就這樣的人等主再來時能進天國嗎?」雖然他說這些是實情,我們現在常常被罪捆綁,但羅馬書中說道:「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主耶穌釘十字架已經完成了救贖工作,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主不看我們為罪了,我們已經因信稱義了,只要我們撇棄一切,為主作工花費,受苦付代價,就能被提進天國,這是主的應許,因此我勸吳弟兄對這事不應該有顧慮,更不該懷疑我們現在的追求,但上次走的匆忙沒來得及交通明白,今天聚會得把這個問題說清楚。
到了聚會點,剛進門我就聽見吳弟兄和幾個同工正在交通關於進天國的事,吳弟兄看見我認真地說:「趙弟兄,上次咱們說到進天國的事還沒交通明白,今天我還想和大家說說這事。」我走到他們中間坐下來,看了看大家說:「好,咱們今天就交通這個話題,那你先說說你的看法吧。」
吳弟兄直率地說:「我認為得救與進天國不是一碼事!得救是指脫離律法的定罪說的,是指罪得赦免說的,但得救的人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悖逆神。而進天國的人呢,必須是遵行天父的旨意、遵行神的話的人,是認識神、順服神,與神相合的人。所以,我認為得救與進天國是兩碼事,主耶穌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我常常琢磨:被召的人很可能就是指罪得赦免的人,而選上的人才是進天國的人,也就是說得救的人雖多,但進天國的人卻很少。」
吳弟兄剛說完,王弟兄就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激動地說:「我覺得吳弟兄說的有道理!主耶穌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我認為進天國不像我們想像得那麼容易,我們必須努力行出主的道才能進天國呀!」在座的弟兄姊妹也都議論紛紛:「吳弟兄這話有見地、有亮光,進天國不是像我們想得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