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一章三節說:「他受害之後,用許多的憑據將自己活活地顯給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們顯現,講說神國的事。」每當讀到這節經文,有不少虔誠的基督徒都會心生疑問:主耶穌作工期間受盡苦難,復活後為什麼又向人顯現四十天之久?主耶穌這樣顯現的真正意義又是什麼呢?感謝主的引導,今天我想分享一點自己的看見認識。
我們都知道,主耶穌受難前最痛苦的時候,在客西馬尼園禱告,但幾次看見門徒都睡著了,當時主的心是如何呢?經上這樣說:「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嗎?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26:40-41)從主的說話裡看到主的心甚是憂傷著急,對門徒也滿了擔諒掛念,自己馬上就要被交到惡人手中,門徒的光景會如何?主耶穌對人最了解,知道人裡面的信心太小,對於主釘十字架一事恐怕會有更多的人軟弱消沉,不能跟隨主。所以當主耶穌釘十字架復活之後即向門徒顯現,讓門徒看到主真的複活了,雖然是複活後的靈體但與之前的肉身一樣與人一起同桌用餐,講經談心,給跟隨主的人們提出更多的囑咐和要求,讓他們感覺到主對人的關切關照,可親可愛,與主耶穌又加深了感情,以此也更加確定了主耶穌就是道成肉身的神自己。由此可見,主耶穌之所以顯現四十天之久就是為了打消門徒的顧慮,能對主的作工堅信不疑,不再困惑迷茫。同時藉著死裡復活一事讓門徒看到主耶穌的的確確作了人類的贖罪祭,完成了救贖工作,勝過了死陰的幽谷,戰勝了一切黑暗勢力。讓人們能義無反顧、沒有任何顧忌地跟隨主,這是向門徒顯現的一方面意義。
再一方面就是當時的人們都守著舊約律法,凡事都要獻祭守律例典章,祈禱天上的耶和華神,對主的認識還很淺,若沒有主耶穌復活後的顯現作工,人們很容易重新回到律法時代過舊的生活,這樣主救贖人的計劃就會落空。藉著主耶穌釘十字架後死裡復活,讓人們確切看見了主是真實存在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只要真心禱告地上的主,按主的話去行遵守主的教導,就能得到從主來的更多恩典,看見主更多的作為,他們也真正體會到只要按主給指的道路就越走越光明。從此一個嶄新的時代開始了,他們也從律法時代進入了恩典時代,正是有主的親自顯現使主的門徒在跟隨主的道路上有了根基,並且他們才不顧惜性命為主傳福音作見證,最終主的福音擴展到了宇宙地極。可以肯定地說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死裡復活這一事實,是每位基督徒信主跟隨主最大的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