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記載神曾用硫磺與火毀滅了所多瑪城,可想而知,那種場面一定是令人觸目驚心的,所多瑪城被毀滅,足可讓人看到神的公義性情不容人觸犯。我們只是從聖經中了解到,所多瑪城的人污穢、淫亂、敗壞、邪惡,沉迷於奢華宴樂的生活中不思悔改,但他們觸犯神的性情最終被毀滅,僅僅是因為這些行為嗎?下面就讓我們從所多瑪城被毀滅之前說起……
創世記19章4-5節記載:“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捨下,不要向他們作什麼。'”(創19:6-8)
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做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創19:9)